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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1 11:44:36   责任编辑:admin
一、医院简介
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脑科医院创建于1954年,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历经70余年的建设发展,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是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国家二级癫痫中心、武汉市高级卒中中心,是北京天坛医院、德国柏林医院、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技术合作单位,是湖北省水上应急救援医院。
医院开放床位1068张,临床医技科室63个。现有职工1200人,中高级职称500余人,博士、硕士3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市级人才30余人,数百名专家在各专业学会担任职务。现有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其中省级6个)。亚专业设置齐全,脑科综合实力稳居湖北省前列。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抗疫先进集体、全国抗疫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二、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下2026年8月31日前)。
社会在职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2月25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以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6年2月25日后出生)。
三、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岗位4个,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人,具体岗位及报名要求如下: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请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投递方式,报名申请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1422557247@qq.com,邮件标题须严格按照“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命名。
2.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17:30,报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填写《长江航运总医院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按以下顺序附相应材料扫描件:
(1)报名表;
(2)简历;
(3)本人身份证;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学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
(5)本人已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
(6)岗位要求的执业证、资格证、规范化培训证明;
(7)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8)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
(9)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表,或未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和提交附件,或未按照邮件标题要求投递报名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及内容: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6日17:00。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另行通知。
2.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应聘流程;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核和资格复审
(一)岗位编码2602、2603医师岗位
医师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以实际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半结构化面试考核,对涉及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问题与疑问进行更进一步追问。对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的岗位,组织开展“初试+复试”两轮面试;对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5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初试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进入复试环节,70分以下的不进入复试环节。复试/面试考核成绩70分以下的不列入考察对象,复试/面试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二)岗位编码2604、2605技师岗位
技师岗位采取“理论测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或技术技能水平。
1.理论测试。为现场回答考官提问,理论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到70分的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未合格的不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2.技能测试。为现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到70分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未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以实际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半结构化面试考核,对涉及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问题与疑问进行更进一步追问。面试考核成绩70分以下的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准备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和考察公告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资格复审、面试情况、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中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签署放弃声明,由医院另行研究是否递补,并在医院官方网站发布递补公告。递补按对应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递补人员需符合综合成绩合格线要求,未达合格线者不得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应届毕业生毕业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社会招聘人员应先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报到时,审核相关材料,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或出现学校、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关键信息与报名时承诺的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二)联系方式
报考咨询电话:027-82451996、82451854。
监督电话:027-8245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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